专家查隐患最大的弊病就在于,
专家只是依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查找隐患,书生气太浓,过于重视理论,不能与所查的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。而且,
专家在查隐患时往往不能与监管部门的执法要求相融合,
专家滔滔不绝的说一通,结果是执法文书无法下达——写不是,不写更不是。
yZ|+VXO 最直观的一点就是,
专家往往会提到安全距离不足等等问题,而该问题我认为是不可提或者是没有必要提出来的,因为检查的企业多数是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,上级主管部门都来现场验收发证了,
专家检查时还说安全距离不足,这不是让安监局自打嘴巴吗?既然存在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为什么发证了那?而且,这样的企业都有安全评价报告,报告中也未涉及安全距离的问题。
专家如是说,让执法人员如何收场?
^vG=|X|)c 还有很多问题和隐患不是安监局的职责所在,
专家也死搬硬套标准要求,提出一系列问题,对这些问题安监局无权直接处理,只好办理移交手续。可如此检查下来,几乎所有的企业都要办理移交,那安监局到底是在做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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